闲谈美国:社会文化、教育留学、税务理财、安居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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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4日
借金庸作古之际,转录老友“老骨董”七年前的旧作

大约三百五十年前,江南发生过一起极为惨烈的文祸。金大侠的《鹿鼎记》开篇第一章说的就是这个案子——庄氏《明史》案。金先生写这个案子是当成小说写的,有些地方呢发挥得过了点儿,有些地方呢则还没发掘到。至于其他关于此案坊间流传的版本就更多了,它们在许多细节上相互都有出入。我对这个案子特别感兴趣,不仅是因为这是一个历史上的悲剧,而且整个事件的发展起伏跌宕,围绕着这个案件,众多人生百态,尽显无遗,其结果又是令人唏嘘不已。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话说在江苏太湖南边以前有个乌程县,相传是从秦朝的时候就设立了。到了南宋,大约是为了多搞一些政府的人员编制,于是把乌程县的一部分分出来,另外成立了归安县。这两个县的衙门倒还都在同一座城里,全归湖州府管辖。民国成立之后,两县合并为吴兴县,现在这部分又都成了湖州市的区级单位了。我在这里不厌其烦地交待这个地名的沿革,这是因为在故事的叙述中会用到这些地名,如果看现在的地图就可能找不到这些名字了。
清初顺治年间,归安县南浔镇有个庄姓的大户人家。庄允城,允堦,允坤兄弟三人,连同他们的男孩子廷鑨,廷钺,廷镳,廷鎏,廷镜,廷钟都是读书人,当地人称之为“九龙”。特别是庄允城的儿子庄廷鑨,从小就聪明异常,十五岁的时候曾经以优异的成绩(那时候没有数理化和外语)被保送进了北京国子监深造(比现在的直接保送进北大清华还牛),一片前程似锦啊。谁知道,十九岁的时候他得了一场大病,经各方的努力抢救后,命是保住了,可庄廷鑨的眼睛瞎了。
这场变故对庄廷鑨,对庄家的打击有多大,善良的读者们可以想象。这个时候庄廷鑨的人生之路该如何继续走下去?一种说法是:在经受了命运的严酷打击之下,庄廷鑨并没有意志消沉,而是身残志不残,他从新设计了自己的人生蓝图。司马迁曾写过“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庄廷鑨从这句话里得到启示:要学左丘明著书立说!即使不能名标史册,至少也不会虚度一生。至于写什么方面的东西,就要看机会了。像什么那种每天记载些家里小猫小狗生仔之类的博客文章,庄廷鑨肯定是不屑于去写的。
没多久,机会就来了。
南浔镇上曾经出过一个大人物,叫朱国祯,他生于嘉靖年间,万历十七年中了进士(大约是全国高考的前几十名,那可是三年一度的考试啊),后来当官最高的时候官至文渊阁大学士,算是宰相了。再后来据说是遭人陷害,于是厌倦了官场的倾轧,遂“辞官归故里”,他在家闲暇时候写了部《明史》。笼统说来,历史就是记录下来的过去发生的事情。个人的家谱,地方的县志之类,乃至国史,都有人去写。有官方组织写的,也有“个人行为”。写史,首先要有资料,作者还得有才。这种才不是描写花前月下那类的小资笔调,得是那种能“吞吐江山”的大才,是那种握有“如椽巨笔”的人物。朱国祯在中央机关工作了许多年,称得上是场面上的人物,又接触过很多机密的档案资料,他写史的条件相当的好。但不幸的是,朱国祯在崇祯五年就死了,他写的《明史》并没有完稿。他死了之后,家道中落,他的后人居然把他凝聚了一生心血的书稿拿出来变卖。庄廷鑨听到这个消息,大为兴奋,马上就和朱家接洽。朱家一看庄廷鑨要这部书稿,开价白银一千两!庄廷鑨也不还价,一千两就一千两,成交!
另一个说法是,庄廷鑨失明之后,家里请了人每天给他读书解闷儿。读什么书呢?《四书五经》之类的,忒枯燥了;《金瓶梅》之类的,又忒不严肃了;家里人到处踅摸,不知怎么就搞到了朱国祯的《明史》稿。庄廷鑨听了一阵之后,心里忽然有了个念头:如果把这部稿子后面补上崇祯年的事情,那不就成了完整的《明史》了嘛。于是,庄廷鑨出钱买断了书稿的版权,想以自己的名义出一本《明史》。
不管怎么说,庄廷鑨要学左丘明,这第一步就这么迈出去了。拿到书稿以后,他考虑,以目前的状况仅凭一己之力完成一部《明史》还是有相当难度的,或者说是不太可能的。于是他考虑了组织写作班子的办法。“写作班子”这个形式很久很久以前就有人在用(比如吕不韦的班子写的《吕氏春秋》),后来也不断地用在世界各地。文革的时候,是写作班子的黄金时代啦,从那些班子里随便拉出来一位,都够大师水平的。庄家的经济实力很强,有实力组成一个高水平的写作班子。庄廷鑨把自己知道的和别人推荐的江南文化界的头面人物列了个单子,从中挑出了十八位。这十八位是:
归安县
茅元铭 吴之铭 吴之镕 李礽焘
乌程县
吴楚 茅次莱 严云 唐元楼 蒋麟征 韦全佑 韦全祉
吴江县
张雋 董二酉 吴炎 潘柽章
仁和县
陆圻
海宁县
查继佐 范骧
他给这些人发了聘书,聘请他们来当“参订”,就是邀请你参加庄版《明史》的修订工作。文人与其他人的不同之处在于,文人大多数考虑问题是“名”在“利”先。能够参与修撰史书这件事情本身,就很出名了,更何况“利”的方面也不差钱呢——庄廷鑨开出的润笔(就是现在的稿酬)是每千字三十两白银,非常非常高的价位。(有人考证过,一两白银的购买力大约在如今人民币200到300之间。一千字六千到九千块。。。就算是文言文,那也足够多了,如今哪个写手能有这个价码啊)。
顺治十一年,庄廷鑨版的《明史》写作正式动手了。
有个词叫命运多舛,说的就是庄廷鑨。他把这个写作班子搞好之后没多久,顺治十二年一场大病夺去庄廷鑨的生命。他父亲庄允城尤其伤心,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一幕着实让人心酸。庄家隆重发送了庄廷鑨,值得一提的是在庄廷鑨的墓前专门修了一座石牌坊,上书“才高班马”,大约是说“小庄的才气跟班固、司马迁差不多”的意思。
庄允城继续领导这个写作班子,日以继夜地工作着。等书编完之后,刻印的工作同样是耗资巨大。这时候就要提一下庄允城的亲家公朱佑明了。老朱和老庄一样,都是外来户。老朱的哥哥原来在江苏是跑买卖的,主要做瓷器、百货的生意。他辛苦了几十年攒了一笔钱,没等到安心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呢就得病去世了。朱佑明接过了这第一桶金,趁着改朝换代兵荒马乱的时候,狠狠地囤积了一回,大大地赚了一票。这一票有多大?号称是百万之数。朱佑明发财之后,到南浔镇买下了镇上的一处大宅门,又花了七万多银子搞精装修(也有说用了十多万的)。装修之后,他的一个外甥叫韦甲的给他送来一块匾,作为“HOUSE WARMING”烧炕的礼物。朱佑明一看,非常高兴啊,因为他缺的就是这么一样东西。中国古代建筑,一个大院子里最主要的是正厅,正厅最醒目的东西就是厅上悬挂的那块匾,这块匾不光字要好,而且最好是名家手笔,这样一块匾可以说是整个院落乃至这家主人身份的点睛之笔。朱佑明得到的这块匾上题的是“清美堂”,上款是“朱老年亲台”,落款居然是董其昌。
有人可能会问:有没有搞错?董其昌会给暴发户朱佑明题匾?
前面说过,朱国祯家败落了,家里的东西能卖的都往外卖,这块匾原来是朱国祯家的。董其昌和朱国祯都是万历十七年的进士。以前的读书人一见面也好攀个交情啥的,见面介绍的时候都会说是哪一科的出身(就像现在都说是哪年考的大学一样)。如果是同一科考上的,那就算是同年了,这个同年和岁数没关系。如果是同年,相互之间不论长幼,一律称对方为年兄,自称年弟,都很有礼貌的样子。董其昌对朱国祯没有直呼其名,而是题了朱老年,这就显得他们之间的关系非常亲近。朱佑明对这些个讲究并不在意,“匾是董其昌写的,是送给姓朱的,我就姓朱,这不正合适嘛。挂起来!”
什么叫附庸风雅啊,这就是。
还有呢,庄允城要刻书,找到朱佑明拉些赞助。老朱知道自己的文化水平不高,所以平时对参与文化界的活动,一向是很积极的,这样可以从中受些熏陶嘛。当他得知亲家刻书一事,立即表示大力支持。最后商定赞助的条件呢,就是在相当于出版单位的那个位置印上“清美堂”三个字。
就这三个字,要了命了。以后再说。
大约是顺治十八年,书印出来了,叫《明史辑略》,开始在全国发行(当然,主要还是在江浙一带)。那个时候没有什么出版审查制度,你想出书,只要你有钱就出呗(说句题外话,改革开放之初,文化界对自费出书很有意见,说是国家对严肃的什么什么要扶持。凭什么啊?!凭什么拿纳税人的钱让你出名啊。如果你的书对赚钱有帮助,自然有人替你出;如果某个大款欣赏你,给你出书也未可知。又要国家出钱,又转弯抹角说些国家不爱听的话,天下哪有这种好事)。至于书里会不会有什么“违反几项基本原则”的问题,那就靠你自律啦,哈哈,文责自负嘛。因为这是个写作班子的成果,所以庄廷鑨是“总纂”,大约相当于现在的总编,其他的“参订”总共列了十八位,相当于执笔。书中对原稿作者朱国祯也没有完全抹杀,而是沿用其自称“朱史氏”。
那个十八位“参订”中有三位,根本就没有参与整个写书的活动,他们是陆圻,查继佐(号称是金庸的祖上),范骧。当初庄家挑选“参订”的时候也是颇费脑筋的,这就好比某个地方要成立个文联、作协之类的,那么选谁不选谁就很有讲究了。文人之间是很计较‘名’这个东西的。庄家把他们三位列为“参订”的本意就是想借他们的大名,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当然还要考虑很多其他因素,像大名鼎鼎的顾炎武,因为他总喜欢在外边游山玩水,不太可能坐得住,所以就没有被列上。后来,顾就曾对人说过小庄写《明史》是沽名钓誉)。那么有人说,干脆都选上,皆大欢喜嘛。错!有些泰斗级的人物是绝不愿意与那些后生晚辈们为伍的。陆、查、范三人就有点属于这类的。
《明史辑略》出版后,陆、查、范三人聚到一起商量。倒不是他们有什么署名权之类的法律意识,而是简单地考虑到“君子不掠人之美”,这个“参订”不当也罢。于是,三人联名写了个声明,交到湖州府,声明内容就是“我们跟这本书没关系”,将来如果万一这本书出什么问题,与我们无关。衙门里的书办说:人家看得起你们,白给个出名的机会都不要,太迂了吧。再说,这是你们文人之间的事情,应该去文化单位说嘛。结果,三人把这个声明交到了府学衙门,存了档。(还有说法是查继佐自己写的声明,声明中已经透露出书里有不妥的言语。他为了不显露得过于突出才署上了另外二人的名字。金先生是不愿意同意这个说法的)。
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话真的不假(从考古上讲,值得商榷)。至于在往高处走的路上脚下踩的是石头还是人头,无所谓啦,最后效果是一样的。只是、也许、可能、或者有人事后会感觉到心理上稍稍的不安吧,很短暂的不安。
话说湖州算是地区级的单位了,这里设立了府学,大约是个文化主管部门。湖州府学里有个教授叫赵君宋,家里既没什么钱,又没什么背景,自己的能力也有限,可他的上进心并不比别人的少。自从世面上传出庄家出了《明史辑略》之后,小赵经过几番思想斗争才下决心花六两银子买了一套,六两银子对他来讲可不是小数目。小赵把书拿回家,特别是对书中关于崇祯年之后的叙述部分逐字逐句,详加揣摩,细辨词义,终于摘出了几十条“不法文字”。他把这些文字抄成大字报,贴到了府学门口,同时也报送到了浙江学政胡尚衡(大约是省文化局局长或是教委主任)那里。
贴大字报这个事情,很有讲究。贴对了,机遇之门就打开了;贴不对,地狱之门也打开了。前面说了,小赵没什么背景,完全是凭着一腔忠君报国的热情他才花时间搞了这么一下,人家庄家的水有多深,他根本就没概念。大字报贴了多少多少天之后,有个姓张的来找他个别谈话,先是语带威胁地翻小赵的旧账,包括工作上的,生活上的,等等。然后挑明了说:庄家的书没问题,此书在北京都是备了案的,希望赵君宋同学安心本职工作,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为共创和谐社会尽自己的力量……
就这么简单,赵君宋就被摆平了,收回了大字报之后就没再吭气。小赵报国无门,心里有委屈牢骚,有一天碰到了李廷枢,就跟他说了。李廷枢是顺治三年的进士,几年的时间就升到了浙江粮储道。明清两朝,政府为了保证南粮北运,专门有个漕运总督,从一品的级别,漕运总督下面有各省的督粮道(也称粮储道)。李廷枢这么快就能升级到省级干部,一方面他还是有能力的,为朝廷做过一些实事。另一方面也说明顺治初期的干部极度缺乏,只要积极肯干,提升的机会是很多的。
令人遗憾的是,李廷枢辜负了皇上对他的期望,后来因重大经济问题被判了刑,差点被处决。顺治十七年皇帝大赦,他被放了出来。李廷枢出来之后,官是做不成了。
将来的打算呢?还在打算。
他听了赵君宋讲的事儿,心里一动,转过身儿自己也买了一套《明史辑略》回家看去了。他照着小赵指点的地方看过之后,拿着书就直奔湖州知府陈永命家(有地方写此人叫陈永明)。原来李廷枢以前提拔过陈永命(陈是顺治九年的进士),他俩算是有师生之谊。李廷枢到了陈知府那里也不见外,开门见山就说:“苞苴到。共烹之。”意思就是“买卖来了,一块分吧”。陈永命并没有因为李廷枢犯过错误而对他有什么歧视的表示,还是一直恭恭敬敬执弟子礼。他听李廷枢讲过之后,答应要想想办法,劝师傅不必着急,接着再扯些家常,就送客了。
陈永命送走了李廷枢,自己盘算了一下,想出了办法。没多久,从府衙里传出消息,说是知府大人风闻《明史辑略》有重大的方向性问题,要组织人审查。消息理所当然会传到庄家,庄允城自然就派了人和府衙里的人“吃讲茶”,最后是管库房的一个小头目叫周国泰的,从中拉线,由庄家出了三千两银子给陈知府,自己这边悄悄把图书收回,书版毁掉,事情就算了结了。陈知府和庄允城面都没碰,独自吞下了这一注小财,准备任期一届满就远走高飞。
这边李廷枢在家等了半个月,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了。又亲自上门问陈永命,这回,陈永命打起了官腔,如此这般的,就跟没这么回事儿一样。李廷枢一听就明白了,心里这个气啊。好啊,有你的,把手段都冲你师傅使出来了,真不枉我栽培你一场啊…… 没辙了,只好回去吧。李廷枢回到家,犹自愤愤难平,这“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真是不假,唉,我怎么就没留个后手呢…… 不行,这口气我咽不下去。
到这个时候,本案的主角就该登场了。
李廷枢为这本书的事情,去找他的亲家吴之荣商量。这位吴之荣是江西抚州人,顺治七年的时候还是归安县的县太爷,曾经是李廷枢的下级。有一年吴县长往上边送礼,给李廷枢的一位同级的礼物厚了点,给李廷枢那份薄了点,有人知道之后就跟李廷枢说了(唉,许多事情就是坏在这些拨弄是非的小人身上了)。李大人一点也没点儿大量,就为这个,专门指使人搜罗了些吴之荣的罪过,然后以群众来信的方式告了上去。吴之荣听到消息后也不含糊,如法炮制也告了李廷枢。您想啊,这体制内的掐起来,那还不是一掐一个准儿啊。上边来人一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都属实。嘚,那您二位就都腾地方吧。结果两人双双入狱。入狱之后,真应了那句“不打不成交”的老话,两人反而称兄道弟了,后来还结了亲家。李廷枢心里对这位亲家的手腕是真心佩服的,找他商量肯定能有所收获。
吴之荣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当天夜里拿着亲家买的《明史辑略》,造访庄府。吴之荣是前县太爷,名气还是有一些的。庄允城亲自接待了他。吴之荣搞了个先礼后兵,大概就是要庄家为这本书中的“违碍”之处破财消灾的意思,至于那点意思嘛,千把两银子的事儿。庄允城呢?也许是经过了前面赵君宋和李廷枢的告诉风波,觉得自己的实力足够,不必再对这个有历史污点的过了气儿的人物太客气了,于是就严词拒绝了吴之荣的讹诈(金庸版的说法是庄送给吴一些金叶子,不靠谱)。吴之荣在庄家那里没有得手,转过天又奔了庄允城的亲家朱佑明家。他以为朱佑明是个商人,拿些法律上的名词吓唬吓唬他,就能使其就范。没想到,朱佑明也不吃这一套,派家眷女仆把吴之荣轰了出来。
吴之荣的“礼”用完了,那就该用“兵”了。
于是他南下杭州,把庄家告到了杭州将军柯奎(金庸版写的是松奎)那儿。清朝的时候除了行政机构以外,还在设立了十几个“将军”的职位,比如广州将军,福州将军,杭州将军等等,(这里边可没有上海将军,那时候上海还是乡下呢)。将军一职有点军区司令的意思,比巡抚的官还要大。吴之荣对这个很熟,他告庄家就不走一般的路数,而是直接到将军府告状。其实他还有另外的盘算,因为“将军”都是由满族人担任的,《明史辑略》涉及的问题是反满问题,他们满人要是一看见这个,还不得跳起来,那样告下来的把握就很大了。
算盘打得很如意,可实际结果却是令吴之荣非常失望。状子递上去好几天之后,将军府的门房跟吴之荣交待说:将军说了,这种涉及文化人的事情得去找当地政府,我们这儿不受理。吴之荣想不明白,开始的时候柯奎将军还亲自接见呢,怎么过了几天就全不是味儿了。托人一打听,原来又是庄家活动的结果。庄家听说吴之荣上杭州告状,就辗转托人到浙江军分区司令梁化凤那里做工作,摆事实,讲道理,说是现在吴之荣告状的问题已经不光是针对庄允城一家一人了,这是向整个体制挑战啊,如果让他掀起什么风波的话,对整个浙江的官声都不利。话都说到这儿了,梁提督深有同感,于是提笔给柯奎将军写了封短信,说明了自己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柯奎深以为然,接着就驳回了吴之荣。
吴之荣很丧气,也很无奈。官官相护的陋习,自己在这个圈子里的时候也都知道,可没想到现在浙江的上上下下对庄家居然能“护”到了这个地步,他们家的路子够野的呀。下一步怎么办呢?以后乡里乡亲的还得在一块儿混啊,回去托人给庄家递个话儿,服个软……唉……当小人也是有难度的。
吴之荣回到归安时,更大的打击又来了。南浔镇的“一些乡绅”向官府告发吴之荣“无端兴讼,祸害乡里,请求政府将其驱逐出境”。
政府还就准了。
这不就跟上网被封了IP一样啊,绝对是没活路了。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吴之荣的那点流氓本性就被激发出来了。他决定:上访,告京状!俺就不信了,你庄允城一手遮了浙江省,难不成还遮了咱们大清国吗?!
从这儿可以看出来,历朝历代进京上访的从不间断,为什么?就是因为当地政府不能解决问题嘛。
吴之荣进北京的过程,什么风餐露宿,遇强盗、住黑店之类的,放下不提。他这回进京告状,采取了几头并进的办法:信访办那里挂了号,不时地去查问一下。平时呢,就在街头热闹的地段贴传单,遇到有官轿过来,再试图拦轿告状喊冤。拦轿子这事儿,吴之荣以前也遇到过,不过那时候他是坐轿子里边的,拦轿子的人都是他认定的“泼妇、刁民”,现在风水转了,自己也干起这个了。此情此景更让他感触良多啊。
在北京的几个月里,吴之荣就是这么奔波着……唯一支撑吴之荣的就是他的信念——报复、报复、报复、、、
从康熙元年元月吴之荣开始进京告状到当年十月朝廷派出钦差,这中间的曲折太多了,不提也罢。朋友们会问,搞这么大的动静告这个状,究竟都告了些什么内容?
后来的资料显示,《明史辑略》的主要罪状是:
( 一)直呼清朝皇帝先祖的名讳,不加尊称。比如,努尔哈赤的祖父清政府曾将他追认为景祖翼皇帝,而《明史辑略》中直呼其名“党昌安”。对于努尔哈赤的父亲,清政府曾将他追认为显祖宣皇帝,而《明史辑略》中却直呼其名——“塔克什”。仅此一项,已经构成了大不敬的死罪!(顺便说一句,这条法律还是从汉人这里学的呢。读书人不光要避讳皇帝家的名字,就连至圣先师的“丘”字都不能写,如果在考试的时候不小心写了这个字,任你的文章再好也不能考取)。
(二)对于满族人崛起于白山黑水,清政府官方文字均称为“龙兴”,而《明史辑略》里却说成是“滋患”,还称清朝的先祖和清朝的官兵为“贼”、为“夷”。
(三)书中崇祯之后不使用满清的年号。
(四)在描写前明与当时尚在关外的后金之间的战争时,文字倾向性非常明显。对于前明的战败,从惋惜到悲凄,淋漓尽致,跃然纸上;而对后金的失败则喜形于色,幸灾乐祸。
就这些了?
就这些。这就是那个时候的反动标语。当时的背景是,康熙皇帝登基,但政权掌握在顾命四大臣手中,而四大臣中又以鳌拜最为跋扈。鳌拜的思路是:这么一件明显的逆案,一是说明江南还有反清的势力,二是说明当地官府的腐败,官绅一体,“针插不进”,“水泼不进”。所以啊,正好要借此机会,杀人立威,清除异己。在这种形势下,案子就搞大了。
刑部立了案之后,派出了钦差罗多到浙江去拿人。罗多到了浙江,按照吴之荣状子上列的先把庄允城和朱佑明拿下,首告赵君宋需要配合办案,停职待命。罗多到湖州府去要收缴来的《明史辑略》书版,原来那个知府陈永命已经调离了,新知府叫谭希闵,刚上任才半个月。这个人比较清正,也有些耿介,不知道他以前和满人共事不愉快还是有什么其它原因,就这个书版的事情和钦差顶了起来,说是前任知府根本就没交待过这回事。钦差说把管库房的叫来,结果叫来的正好是那个周国泰。周国泰为了掩饰他和陈永命的那些勾当,一口咬定陈知府已经把书版交给了谭希闵,而且手里还是有单据的。谭希闵真是百口莫辩啊,后来结案之时,谭希闵被判死刑,那是后话了。一个知府的命就这么毁在一个小办事员那儿了,唉,所以说嘛,大人小人都得罪不得。
庄允城一行被关进了北京的刑部大牢,原本他还打算到刑部大堂上揭露吴之荣的丑恶嘴脸呢,可刑部的办案跟老家那边根本就不一样,就问你“是”还是“不是”,没别的话。老庄连累带气,加之还受了刑,在大牢里关了一个多月就瘐死狱中(意思就是病死了)。朱佑明呢,他的罪名是吴之荣搞了个小动作给整出来的,吴之荣在书里“朱史氏”后面加印了“即朱佑明XX”等字样。朱佑明当然是喊冤啊,“俺文化水平不高啊,怎么可能是朱史氏呢”。。。可白纸黑字在那里明明白白印着呢。朱佑明急了,有一天遇到赵君宋的时候就跟小赵商量,如果小赵能作证原书没有那几个字,他情愿分一半家产出来。要不说这个小赵的能力不行呢,没怎么想清楚可能的后续发展就答应了。他出庭作证,说他家里有一套正宗的原版,上面确实没有那几个字。
此时,案件的审理到了极为关键的时刻!如果小赵的原版里没那几个字,那吴之荣就是伪造诬告,整个案件有可能就完全翻过来了。
也不知道这个吴之荣是个什么转世的,他眼见自己的把戏要被戳穿,立刻以攻为守,又提出了“清美堂”的说法。说是不论哪个版本,该书里都印有“清美堂”,而“清美堂”就是朱佑明家的堂匾,不信你们去看!
那还用看吗。
不光是朱佑明懵了,赵君宋也懵了。假的成了真的,真的成了假的,还是自己做下的。到这个时候,没人再愿意听你解释什么来龙去脉了,先交差再说了。至于冤假错案嘛,以后再给你办平反,不用着急。到这个时候,吴之荣本性中魔鬼的那部分也都出来了,他连整个浙江的上上下下都要打倒,这与中央的精神正好是一致的。
整个案件的顺序大概是:康熙元年十月派罗多到杭州,十二月在北京审讯庄允城、朱佑明等。次年春节过后,二度派员下杭州,大肆搜捕与《明史辑略》有关的所有人员,包括写书的,刻版的,印书的,发行的,,,所有的人,及其家属。当时被捕的男女老少多达二千余人,我想这里边一定会有那种公报私仇的情况。到了五月份结案的时候,共杀了八十余人,其他被打板子、流放的就更多了。在这儿只提几个主要的:
首犯庄廷鑨死了都不能放过,开棺戮尸,那个“才高班马”的牌坊被砸烂。在砍尸体的时候,不知是块什么东西溅到了一个士兵的嘴里,导致该士兵当场死亡,算是因公殉职。
庄允城已死,亦被磔尸,家产没收。
朱佑明被凌迟处死,家产没收。
赵君宋原来有首告之功,但因私藏禁书,长期隐匿不报亦被处死。
十八名“参订”者除有一人已经去世,陆、查、范三人经过一番周折免死之外,其余一律凌迟处死。
刻字匠汤达甫被处死。
刷匠李祥甫处死。
当初庄允城专门花重金请曾当过南明小朝廷的礼部侍郎李令皙作序,无奈此时李令皙已经双目失明,只得把这件事情委托给一个叫陶铸的同乡,请陶铸代为撰写。陶铸不知深浅,一挥而就,写出了漂亮的序言,交给李令皙。如今“作序者”李令皙处死,其子年届十六岁,旁人劝他少报一岁即可免死,他声明“不愿独活”,亦被处死。
那个收受贿赂的陈永命知府,在外地听到吴之荣进京告状之后居然畏罪自杀了,他的尸体被运回杭州,大卸三十六块。他弟弟也被处死。
庄允城被捕进京时,庄廷鑨的弟弟庄廷钺向归安学里训导王兆桢请求陪父亲进京,一路照料。王训导找了六个人为其作保,属于徇私枉法,处死。庄廷钺及六名保人全部处死。
……
我们现在敲几个字,一个人的性命就交待完了。可当时呢?当事人的家庭、亲友呢?
在这一片刀光血影中,居然还有漏网之鱼。一个叫陆璘,他原来是《明史辑略》的总裁,负责总务协调之类的工作。书成之后,苏州一户徐姓人家慕其大名,请陆先生到徐府做西席。徐府的学生中有个徐家小姐,明艳动人,聪慧异常,着实考验着陆先生的慎独功夫。后来,日久天长,两人终于暗通款曲,做下了苟且之事。徐家发现之后(是否因为徐小姐珠胎暗结,不得而知),将陆璘告上官府。以前对读书人的道德标准要求还比较高,出了这种事,当事人是要被革去功名的(也就是以前考上的秀才、举人之类的都不算数了)。
就为这个,庄允城把陆璘的名字从编辑人员中删掉了。
就为这个,陆璘捡了一条命。祸兮福兮、、、、、、
另外一个逃过一劫的就是浙江提督梁化凤。杭州将军柯奎被双规之后,供出来梁化凤写给他的信,那么钦差就要传梁化凤来问话了。梁化凤火急火燎,跟他的师爷商量对策。这里稍微费些笔墨交待一下师爷这个行当。师爷不是政府编制里的位子,是官老爷私自聘请的智囊,简单说来师爷就是给官员出主意的。他不但要精通法律知识,要有机智,文字的功夫更是了得,还有很多不足为外人道的手段,只在师爷的圈子里边流传。记得前些年杭州有个阔少开宝马撞了人的案子,官方的处理很不妥,搞得民怨沸腾,这就是没遇到个高明的师爷。清朝的时候,同样是在杭州,同样是阔少骑马踩死了人,当时的师爷是怎么办的?他只是把交警报告的“某某驰马闹市”改成“某某马驰闹市”,草菅人命一下子就成了过失伤人,从轻发落。
刀笔杀人啊,杀人于无形!像开宝马那个案子,在师爷的笔下那就是个像丰田“暴冲”失控的问题嘛。
回头再说梁化凤。梁化凤的师爷给他出的主意是死不认账,就是做笔迹鉴定也不能松口。后来还真比对了字迹,“专家”鉴定,那封信确是伪造的。别的官员都撤职查办,唯独梁化凤毫发无伤。朝廷后来还专门有一道圣旨,说明梁化凤的问题,原文是:“梁化凤忠心为国,战功卓著,以致招致奸徒中伤陷害,设计诬攀,如今海疆多事,正需良将镇摄。着即令梁化凤回衙供职,钦此”。
“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的一个绝好例证,哈哈。
最后再说几句陆圻,查继佐,范骧。这三个人被抓之后,据说是广东提督吴六奇大力营救,还有就是多亏了原先的那份声明,而且还能找出来,没被什么人随手给丢掉,真是谢天谢地谢祖宗谢政府。。。金庸版本里大费周章讲了许多查继佐和吴六奇的交往,还有什么要策反吴六奇的情节,那就是发挥了。这三人无罪开释之后,反而还分得了部分庄、朱两家的财产,这就使人产生联想了。陆圻出狱后独自出家了,云游四方,不知所终。查继佐在家里养了十二个女优,诗酒流连,日夜笙歌。
至于那个吴之荣,因为告发有功,不仅升了官,而且还分得了庄家的一半财产和朱佑明家的一半财产,据说是康熙二十八年才死的。当时的法律是罪犯的家产一半充公,一半赏给告发者。这个概念现在也在用,美国也在用。国税局就明确鼓励告发偷税漏税,将追回的一半税款奖励给告发者。美中不足的是,奖赏有个上限,十个米林。
读到这类资料,每每掩卷沉思:文字狱这个东西从古到今不绝于缕,以文贾祸,因言获罪也并非只是中国特色,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祸害的方式与程度不同罢了。这些现象仅仅是统治阶级的高压手段吗?就像文革的发生有多少社会基础呢?文人整文人时候又有多少文人在推波助澜?看到那么多高尚正直的读书人被戕害的时候,朴素善良的劳动人民又都在干什么呢?
今天总在控诉昨天是什么万恶的……,那么对今天的,周围的事情都能讲真话吗?如果自己在此案中是某个角色,会怎么表现呢?
作者:老骨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