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美国:社会文化、教育留学、税务理财、安居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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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满腔愤懑的特朗普气急败坏地签了一项政令: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7月27日美国商务部遵令
敦请联邦通讯委员会FCC
界定互联网的法内法外。
互联网生在法外之地
这里的法,
是指言论传播中的法律责任。
美国的言论自由约束的是政府:
政府不能限制国民公众的言论。
因言论传播而引发的纠纷(诽谤毁誉),由发布者及传播者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百多年的诉讼案例确立了传播者(媒体)的责任:
报纸杂志上的内容涉嫌诽谤毁誉,
发行机构有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电台实况嘉宾言论涉嫌诽谤毁誉,
广播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主要的逻辑是,
发行机构对内容可以控制,
广播平台无法控制发言者。
二十几年前,
为鼓励新兴的互联网行业,
让互联网运营者能集中精力发展,
美国1996年实施新的《电信法》,
对互联网运营的民事责任网开一面,
设立条款section 230:
互联网运营者享受广播平台的待遇,
不对其用户的言论负民事法律责任,
逻辑是,应用平台不控制其用户。
在国会的立法呵护下,
互联网出生在法外之地。
互联网逍遥法外之地
经过二十多年的迅猛发展,
互联网影响已超过传统发行和广播。
互联网运营者,
像传统出版发行机构一样,
开始控制其发布内容,
开始引起争议。
Facebook因为删帖,其创始人CEO 马克·扎克伯格 Mark Zuckerberg 被画上斯大林的胡子,名字也按照斯大林的名字Joseph Stalin给丑化成Markeph Stalinberg。

互联网运营者对内容控制的争议,在三年前达到一个高潮。
2017年8月,弗吉尼亚大学所在的小镇正在轰轰烈烈地进行“破四旧”运动,拆除南北战争期间南方统帅李将军的塑像。
守旧派发起了维护塑像的游行,革命派组织起来抗议守旧派的游行。冲突中,一辆汽车冲入革命派一方,致一人丧生。
极右翼网站Daily Stormer发表文章幸灾乐祸,对死者不敬。
互联网运营者针对Daily Stormer行动起来:
Facebook迅速删帖 ,Twitter, Youtube马上封号, Daily Stormer无处可逃,域名服务商GoDaddy、Google拒绝提供域名服务。
迫于舆论压力,为跟极右翼划清界限,网络安全公司Cloudflare(云耀)也跟从其他公司,拒绝向Daily Stormer提供服务 – 这相当于把手无寸铁的一个网站扔到丛林里,任武装到牙齿的黑客们宰割。
Cloudflare为塔利班、哈马斯等外国“恐怖组织”提供服务,却因本国舆论压力不能为本国公众服务,违背了“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的言论自由原则。
Cloudflare公司创始人CEO Matthew Prince对自己公司封杀Daily Stormer的行为感到不安, 发表了著名的解释(辩解):
“Literally, I woke up in a bad mood and decided someone shouldn’t be allowed on the Internet. No one should have that power.”
“郁闷醒来,决定让某网站不复存在。
无人该有这样(封杀言论)的权力。”
然而,互联网公司确实有这个权力;
而且,不需为此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1996年电信法Section 230,给予了
互联网公司广播平台的待遇,
不需对用户言论负民事法律责任。
逻辑是,互联网平台不控制用户。
享受着巨大的内容审核权力,
互联网逍遥在法外之地。
互联网迈向法内之地
2020年 5月26日,互联网公司享受审查内容的权力且不需为审查的内容负责,发生了一点转折。
推特治国的特朗普,一早发帖抨击邮寄选票会导致选举舞弊,Twitter公司把特朗普的帖打上了“所言不实,请看真相”的标签,并链接了CNN等一贯反对特朗普的媒体对特朗普的反驳。

特朗普两天后就签了显然早已准备好的总统令,责成商务部提请联邦通讯委员会FCC 界定互联网运营者内容审查权力及相应的连带责任。
以Twitter为例,
Twitter审查用户的内容并采取行动,
通过行为定位自己是出版发行机构;
Twitter上的某个用户涉嫌诽谤毁誉,
Twitter有负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
互联网运营者审查用户发布内容,
就对所有用户的内容负法律责任。
8月3日,FCC对此开启公众评议,
45天的公众评议期到9月17日止。
互联网本是法外之地,
互联网运营者对内容的审查行为,
可能给自己套上法律责任的枷锁,
互联网正在变为法内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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